作者:宋涵全国正规配资平台有哪些
出品:全球财说
3月14日,港股上市险企友邦保险(01299. HK)率先发布2024年报。整体看,在一轮轮回购下,友邦保险业绩与股价的“诡异背离”还在持续。
2024年,友邦保险交出靓丽业绩,隐忧仍藏背后。
净利润虽然同比大幅增长超8成,但是更多源于2023年的低基数;核心指标新业务价值虽然取得两位数增长,但是增速却现大幅下滑;所有报告分部新业务价值虽然均取得两位数增长,但是区域分化明显,主要依赖中国市场。
值得注意的是,友邦保险全资子公司友邦人寿正在经历高管变阵,此前争议不断如今败兴收场,净利润止住下滑趋势,可持续盈利能力仍值得关注。
01
靓丽业绩背后的“虽然…但是…”
2024年,友邦保险值得“吹嘘”的业绩之一,便是税后营运溢利。不论是在年报中,还是全年业绩会议中,这组数字一直被突出显示。
2024年,友邦保险实现税后营运溢利为66.05亿美元,同比增长约6.31%。这也基于2023年出现下滑后,才显出上升较为明显。
其实自2022年起,友邦保险税后营运溢利也出现增长乏力,2021年至2023年,其税后营运溢利分别为64.09亿美元、64.21亿美元、62.13亿美元。若与2022年相比,2024年友邦保险税后营运溢利仅能算是微涨,不足3%。
与此同时,友邦保险特意强调其每股税后营运溢利为59.7美仙,同比上升12%。
此前友邦保险曾公布一项优化资本管理政策,将每股税后营运溢利自2023年至2026年的复合年均增长率目标定位9%-11%,以2024年表现来看,友邦保险表示实现目标进展顺利。
虽然,每股税后营运溢利的大幅提升,但这是基于友邦保险持续回购注销股权,2024年初至年末其已发行普通股数量由108.32亿股降至113.99亿股。
回看2022年3月11日,友邦保险发布公告表示,在未来三年透过于公开市场回购普通股向股东返还高达100亿美元的资本。至2025年2月12日,友邦保险宣布已通过场内回购完成总计14.09亿股股份的回购,此次股份回购计划的总价值约为120亿美元。
虽然,友邦保险在年报中反复强调年内通过派付股息和股份回购计划向股东返还约65亿美元,提升股东回报,但是在股价表现上却差强人意。
2022年3月11日,友邦保险股价(前复权)为77.20港元/股,而至2025年2月12日公告日,其股价却跌至51.70港元/股。
而后,友邦保险在发布2024年全年业绩的同时,宣布开启新一轮16亿美元的股份回购,预期于2025年内完成,该回购金额低于市场及高盛预期的20亿美元。
此外,其实对于友邦保险而言,纯利表现数据更好,可为何其一直提及税后营运溢利?
如果说,营运溢利代表公司主要业务活动的盈利能力,那么纯利则代表真实的收益能力。
2024年,友邦保险实现纯利68.36亿美元,同比增长81.62%。但这是此前两年的业绩低基数,2022年、2023年纯利分别为2.82亿美元、37.64亿美元,2022年的同比降幅则高达96.20%。
所以,将时间线拉长,2024年纯利即便高增长,但较2021年时的74.27亿美元,尚处于恢复期。
另一个关键点,就是保费及新业务价值。
2024年,虽然友邦保险保费规模、新业务价值有较大增长,总加权保费增长至413.98亿美元、年化新保费开创新高,但是增速却起伏不定且较上年明显放缓。
2015年-2024年的十年间,友邦保险的年化新保费分别为39.91亿美元、51.23亿美元、60.92亿美元、67.70亿美元、65.85亿美元、52.19亿美元、56.47亿美元、54.07亿美元、76.50亿美元、86.06亿美元。
可以说,友邦保险在经历高峰低谷后,正在进入新的爆发期,只是与2016年的爆发有所不同。
回看2016年数据,年化新保费的爆发式增长主要源于中国香港提升带动,彼时香港为22.94亿美元,而中国内地仅为6.21亿美元。
在看2024年,中国内地的年化新保费已达到21.68亿美元,而香港地区则为26.09亿美元,驱动力不再。上述两个市场便占到年化新保费的55.51%。
再看新业务价值,2024年友邦保险新业务价值达47.12亿美元,同比增长16.81%,高盛表示略低于市场预期的48亿美元,且第四季销售额略低。虽然表现不俗,但纵向来看,友邦保险新业务价值增速远不及2023年的30.47%。
同期,友邦保险新业务价值利润率同比提升1.9个百分点。值得注意的是,近3年该指标分别为57.0%、52.6%、54.5%,波动明显。
细分来看,中国香港新业务价值为17.64亿美元,中国内地同比增长20%至12.17亿美元,两地新业务价值占整体规模比例为63.26%。
虽然,友邦保险一直强调自身是最大的泛亚地区独立上市人寿保险集团,覆盖18个市场,但是目前来看,仍严重依赖于中国香港和内地。
这也让市场及投资者产生疑问,“中国内地是否具备增长持续性”?
友邦保险表示,自身别树一帜的策略已成功满足中产及富裕客户的财务保障需求,并于2024年上半年在四川和湖北的三个主要城市开始分公司,代理渠道新增招募增长达18%,活跃代理人增长9%,对于长期可持续性信心十足。
02
频繁引入平安系高管背后的持续扩张
友邦人寿作为其在内地的全资子公司,亦是中国内地首家外资独资人身保险公司,其经营情况备受市场关注。
近期,友邦人寿经历了“分改子”后的首次高层变阵。
2024年11月,友邦保险宣告,李源祥卸任友邦人寿董事长一职,将继续担任友邦保险集团首席执行官兼总裁。
李源祥曾是友邦重金礼聘到友邦人寿出任“分改子”后的首任董事长,其最新薪酬高达9505.75万元。
几日后,友邦保险又一则人事任命披露,任命友邦人寿总经理张晓宇为友邦保险区域首席执行官,负责中国内地、韩国、越南业务。还将出任集团执行委员会成员,向李源祥汇报工作。
2025年1月,金融监管总局一纸批文下达,核准张晓宇出任友邦人寿董事长一职,靴子落地。
张晓宇是北美精算师出身,目前的职业生涯几乎均是在友邦度过,见证了友邦人寿“分改子”,具有丰富的中国内地市场经验。据悉,张晓宇升任董事长后,友邦人寿首席执行官职务将由平安人寿原总经理余宏接任。
余宏是平安老将,也是平安人寿第一位女性总经理。1997年12月加入平安,曾任平安人寿董事长办公室主任、副总经理,平安人寿总公司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等职务。
值得注意的是,除了李源祥和余宏外,2024年友邦人寿还引进了2位“平安系”老将——谷刚和杨一辰,2人均被任命为友邦人寿副总经理。
友邦人寿之所以偏爱“平安系”高管。一是,看重其丰富的管理经验和行业资源;二是,欲借助平安高管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化解外资险企本土化难题。但换将如换刀,要承受新高管原有企业文化和管理风格对新公司形成的文化冲突,二者需要时间来磨合。
频繁引入平安系高管,亦是友邦保险将内地市场视为长期目标的重要表现。
03
友邦人寿迅猛发展背后的理赔纠纷
友邦人寿自2020年“分改子”后,保险业务收入持续增长。2021年-2024年分别为453.30亿元、510.37亿元、607.61亿元、718.37亿元。
相较保费业务收入稳定增长,公司盈利变动极大,甚至出现过连续下滑局面。期间净利分别为83.39亿元、57.35亿元、42.67亿元、84.04亿元。
友邦人寿保费增长、净利波动,与其快速扩张不无关系。
“分改子”完成后,友邦人寿便开启了机构扩张之路,由最初的北上广深及江苏5地展业,发展到业务范围即将拓展到13个省市,只用了短短4年。2024年四季度,友邦人寿获批于安徽、山东、重庆、浙江筹建分公司,并已相继获批准予开业。
机构扩张,不仅能带来保费规模改观,也会相应的使营运成本增加。
2024年,友邦保险中国内地费用率为6.9%高于中国香港的5.7%,中国内地营运溢利率为16.2%低于中国香港的16.2%。
值得注意的是,友邦人寿长期客户定位是中高端人群,早期产品主要以高价值的长期储蓄为主。而随着市场偏好性价比较高的储蓄型产品,公司新业务价值利润率逐渐承压。
市场压力下,友邦人寿也在谋求产品结构转型。
2024年友邦人寿产品结构由储蓄产品向税优退休产品转变,将产品重新定价。目前市场低利率环境,分红险脱颖而出。但产品结构转型不是一朝一夕的事,友邦人寿价值率何日能重回高峰还有待查验。
同时,摆在管理层面前的除业绩承压外,友邦人寿的声誉风险也在增大。
正值3.15关键时刻,友邦人寿却陷“拒赔风波”,再次引发市场对“保险姓保”的质疑。
据该消费者称,2022年为孩子购买了友邦人寿承保的重疾险,保额50万元,年保费4632元。
今年2月,孩子因流感并发暴发性心肌炎离世。消费者向友邦人寿申请理赔时,被告知因不符合严重心肌炎条款,无法按重疾险进行理赔。
并给出了身故案例的赔偿标准,“未满18岁身故,赔付已交保费或现金价值较大者”,依此计算,该消费者仅能获得1.38万元的退还保费。
消费者无法接受上述方案,遂向律师求助。经过多日舆论发酵,双方最终达成解决方案:友邦人寿全额赔付50万元。
此外,《全球财说》注意到2024年友邦人寿履被监管点名。
2024年四季度,河南、广东两地监管局分别向友邦人寿河南分公司和广东分公司下发了1项《风险提示函》和1项《信访工作提示函》。同样是这两家分公司在2024年三季度时,已经各领取1项《监管函》和1项《监管谈话》。
2024年一季度,监管总局向各人身险企下发《2023年度人身保险产品情况的通报》时,点名友邦人寿相关产品条款存在表述问题。
往往理赔问题的发生背后是“情理和法理”的缠绕。消费者专业知识缺乏,对晦涩难懂的保险条款选择视若无睹,只想全额理赔。而保险公司依照合同条款行事,此外也不乏个别保险公司和营销员存在“虚假宣传”、保险业务能力欠缺等因素,就很容易引发投诉和纠纷。
需要监管、险企、消费者等多方联动全国正规配资平台有哪些,避免陷入保险产品销售和理赔“圈套”。